重视家风家教 筑牢拒腐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风是社会风气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庭不只是人们身体的住处,更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正所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诸葛亮诫子格言、颜氏家训、朱子家训等,都是在倡导一种家风。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都高度重视家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也对注重家庭家教、树立良好家风作出明确要求。将注重家风家教写入党规党纪就意味着,这是具有刚性约束的纪律,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 实践证明,良好的家风,能够带来良好的干部作风,带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来良好的社风民风。而忽略家风建设,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诱因。因此,树立良好家风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必须以长远眼光看待家风建设,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立政德、重身教,严管教、做表率,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建好家风,过好“亲情关”,守住家中“廉洁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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