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去年以来,随着《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印发,“绿美”“生态”成了热频词。省委明确提出,要突出“绿美广东”引领,高水平谋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探索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 当前,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全会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市上下把生态文明建设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海陆丰大地勃发绿美新气象。在此背景下,作为2022年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单位的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是如何充分发挥劳模精神,以绿美汕尾为引领,推动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汕尾样板”?近日,记者走进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进行了采访。
漫步在海丰县黄江河畔,沿岸树绿花红,水丰草美,不少群众徜徉其中,陶醉于这“绿色生态”长廊……这是海丰县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绿色福利”。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以下简称“海丰分局”)立足职能,切实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推进作用,为绿美生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两年,海丰分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持续发力,延伸深度、拓宽广度,下足治理的“绣花功夫”,实施针对性的污染治理手段,力求在污染防治攻坚上取得更大成果,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优良的生态环境带来的“幸福指数”。 尤其是在水污染防治这个主战场上,去年以来,海丰分局积极组织达标攻坚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带领该局全体干部职工扩大攻坚战果,为确保东溪国考断面如期达标贡献海丰力量。同时,全面推进黄江河水质治理常态化,确保黄江河西闸国考断面水质的稳定达标;富有成效地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全县542个自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 海丰县绿水青山的背后,少不了海丰分局这群生态环境人多年如一日的守护。他们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最生动的践行者,他们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困,尽职尽责做到响应及时、办理迅速、有件必处、反馈到位、主动服务,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批生态环境难题。 2021年6月,海丰分局接到12345热线管理中心转办的一桩投诉案件:称附城镇联西村某一处门窗加工厂存在油漆臭味和灰尘问题。该局立即组织应对队伍启动调查,核实后对该加工厂经营者进行环保宣传和法律普及,要求经营者尽快搬迁,并且搬迁前不允许再进行喷漆作业。这一处理结果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并在加工厂搬迁后送上“为民解忧 勤政高效”致谢锦旗肯定了该局的执法工作。 海丰分局还像爱护生态环境一样优化营商环境,以最积极的态度、最主动的服务全力护航企业,让企业有了更多获得感。 汕尾市锦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电路板项目是汕尾发展大会签约落地海丰的重点项目,该项目落地建设需要新增一些排污权指标,但根据前期摸底数据,全市可替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仍无法满足锦合项目所需的量。为此,海丰分局多次深挖减排潜力,主动服务,积极向上级对接、报告及协调各有关部门,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以务实举措破解这一难题,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不受指标影响,推动了重点项目落地。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批。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海丰分局与海丰县投促中心、发改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互动机制,主动对接企业和项目,为130多家企业、项目的引进和落地提供生态环境方面的咨询并提出合理建议;还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大幅压缩审批时间,将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压缩为5个工作日和3个工作日,压缩率分别为91.67%和90%。 今年3月份,海丰分局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清风伴企行”专项行动工作部署,组织全县30多家重点排污单位召开重点排污企业管理与服务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会后,该局还组织环保相关领域专家和监管骨干力量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帮助企业提高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能力,坦荡真诚与企业接触交往,促进政企良性互动,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不拖,打造亲清和谐的政企关系,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建功“三六九”,劳模当先锋。市生态环境局海丰分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在“绿美生态”示范工程中当好先锋,继续聚焦建设专业技能更强、素质水平更高、能力更全面的生态环境行政队伍,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拓展,同时继续为企业提供针对性的指导帮扶,助力优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以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汕尾高起点实施“绿美生态”示范工程作出生态环境部门应有贡献。
记者:邓良琼 陈伟源
来源: 汕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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