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戴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陆丰市委批准,陆丰市纪委监委对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戴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戴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验收、资金拨付、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戴笋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陆丰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陆丰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戴笋开除党籍处分;由陆丰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戴笋简历 戴笋,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广东陆丰人,中专学历,1995年10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陆丰市土地整理开发中心副主任,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股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陆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来源:陆丰清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