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热带风暴防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成员单位:
原位于菲律宾吕宋岛附近的热带低压已移入南海,并于7月15日8时加强为今年第4号台风(热带风暴级,暂未命名),其中心距离汕尾约621公里,风力8级。预计,该热带风暴将趋向我省雷州半岛至海南东部沿海,近海强度快速加强,最强可达台风级或强台风级。受其环流影响,15-17日我市附近海面风力将逐渐加大到8-9级、阵风10-11级,16-17日我市沿海地区风力6-7级、阵风8-9级,16日夜间-18日各地有暴雨,局部大暴雨。为做好防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防风防汛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7月14日全省、全市防台风视频会议部署要求,落实各项防御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级三防指挥部要牵头抓总、跟踪部署、检查督查各项措施落实。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监测预报、应急指挥、综合保障、行业管理、抢险救援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应急、气象、水文、海洋环境监测、水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要24小时紧盯台风发展变化,加密滚动会商,实时更新调整台风最新位置、强度信息,实时更新预报大风、大雨、大浪、大潮可能影响的范围,及时发布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科学引导公众防灾避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盯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变化,以及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风险,科学应备、时时应变,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位。
三、做好海上防风安全管理。省防总要求,务必赶在7月16日12时前,全省海域的渔船100%回港、渔排养殖和海洋牧场作业人员100%上岸、海上风电平台人员100%撤离、滨海景区该关闭的全部关闭。各地和农业农村、海洋综合执法、海事、文广旅体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和监督,严格按照省防总要求做好汕尾籍渔船和在汕尾海域作业外地籍渔船的回港避风等工作,落实好海上各类作业人员撤离上岸、滨海景区关闭等措施。
四、落实陆上防风防雨措施。各地和住建部门要指导施工单位加强对沿海在建工程和市政设施的安全防护,加固或拆除易倒塌、坍塌、坠落等设施。提前做好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牌的加固和防护。各级水务、住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文广旅体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水利“五小工程”的巡查管护,落实城乡内涝点、农村危旧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防汛薄弱环节的防御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做好应急处突准备。严格落实“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以及特殊群体临灾转移“四个一”机制,坚决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切实把“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作为刚性要求落实到位。各地和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综合性消防救援、专业救援和社会应急力量,向可能成灾或出现险情的区域,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确保发生险情后,能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同时,要联合宣传、网信部门和各类媒体,统筹线上和线下两个战场,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快速有效处置负面舆情。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对基层的抽查提醒,确保防御措施落实到位。要加强险情、灾情信息报送,绝不允许出现瞒报、迟报、漏报现象,重要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市三防办。各地要做好灾情统计工作,认真统计本次台风过程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情况,科学评估灾害损失,及时在“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有关信息。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