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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相关学校:
根据《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2024学年度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汕教函〔2023〕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情况,我市目前尚有部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需进行补录。经汕尾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补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条件
(一)凡参加我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被任何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高职院校、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中考分数达到470分以上(含470分)的在库未录考生均可参加普通高中学校补录。
(二)补录范围划定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在库未录考生开展补录工作。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划分为两大片区:一是市城区、海丰县、红海湾区片区;二是陆丰市、陆河县、华侨区片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面向所在片区在库未录考生开展补录工作。
二、补录学校及计划
全市尚未完成招生任务的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参与全市统一补录,根据相关普通高中学校缺档情况编制补录计划(详见附件1)。
三、志愿设置和填报
补录志愿设一个批次共5个志愿栏,有意参加补录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凭学生准考证号、密码在“汕尾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网址:http://swzk.sincci.net/)”(补录志愿表见附件2)重新填报志愿,汕尾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将于7月21日9时至23日18时开放,考生须自行上网重新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
四、补录办法
(一)补录志愿的录取,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级差”的原则,根据补录学校的补录计划进行投档录取,录满为止。
(二)各补录学校的补录投档计划数末位出现多位考生总分相同的,一并录取;补录投档计划仍未完成的,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不再进行第二轮补录。
五、补录结果公布
各补录学校补录上线考生名单由市教育局于7月26日前按程序公布。
六、补录考生注册
各补录学校要在7月28日前通知本校补录上线考生于8月1日前到录取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补录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各地各相关学校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悉普通高中补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初中学校要及时细致指导考生做好补录志愿填报等工作。
(二)各地各补录学校要热情接待来访考生和家长,耐心宣传、解释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就地处理信访问题,及时反馈情况,不得敷衍了事。
(三)需要住宿的考生,必须充分了解各补录学校的住宿情况,谨慎选择填报补录学校。各补录学校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1.2023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
2.2023年汕尾市普通高中学校补录填报志愿模拟表
汕尾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0日
附件1:
附件2:
来源:汕尾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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