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经过普通高中补录后,我市普通高中学校(除汕尾市明德实验学校、海丰县公平英豪学校、汕尾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外)均已圆满完成招生录取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各相关普通高中学校及时通知已被补录的考生于2023年8月1日前完成报名注册工作。
二、鉴于考生及家长的入学诉求,同意未完成补录任务的汕尾市明德实验学校、海丰县公平英豪学校、汕尾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面向我市在库的中考分数达到470分以上(含470分)的考生自主组织生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
三、自主组织生源人数不得超过各校招生任务缺额数,其中汕尾市明德实验学校成本生缺额142人,海丰县公平英豪学校成本生缺额174人,汕尾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成本生缺额286人。
咨询电话: 汕尾市明德实验学校:3387666,18898763637 海丰县公平英豪学校:6294809 汕尾市普宁华美实验学校:18022559055,1587687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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