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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莲花伍獅垭碧桂园小区的违建 吁请尽快拆除
陈治赠 2023年8月17日
海丰县莲花伍獅垭碧桂园小区住宅楼首层业主的宅外地面面积,凡房产契证没有划入“业主所有权”的,当属于公共用地。首层业主在住宅外的公共用地,修筑栅栏维护居家安全,种植花草优化生活环境,属于占用公共用地,擅自扩大使用面积。据了解,首层业主此为,是经小区管理允许,遵循建设规划设计,按统一的标准要求使用,没有直接影响其他住户的生活,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当然无可厚非。
目前的问题是,首层业主有的在紧靠住宅的户外公共用地,搭建铁皮顶或塑料板顶的简易建筑物;有的在紧靠住宅的户外公共用地用水泥钢筋封顶建永久性建筑物,将公共用地占为住宅用地。尤为甚者,个别首层业主竟将住宅户外所有的公共用地,搭建成简易建筑群,不留丁点空间。据了解,这些简易和永久性建筑,既未经小区管理允许,又不是建设规划设计,属于货真价实的强占公共用地的违规违章建筑。依法应当拆除。
这些违规违章的简易和永久性建筑物的存在,堪称积恶多端。晴天,铁皮顶、塑料板顶、水泥板顶收集的热气,有如烘炉的热浪冲腾直迫上一层住宅;雨天,雨点敲击铁皮顶丶塑料板顶,有如鼓角齐鸣,严重影响上一层住宅及周边住宅居民的休息。受害居民苦不堪言。又破坏了住宅区的整体环境。而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小区居民強烈要求拆除“两违”建筑物呼声日盛。
据了解,近2年来,小区居民分别向碧桂园物业管理、海城镇政府、消防部门、县住建局、12345市民热线投诉十几次,強烈要求拆除“两违”建筑物均无结果。究竟是事有事因,还是相关责任部门拒绝履职,有意纵容该“两违”建筑野蛮横行?值得质疑。
为构建和谐宜居环境,吁请尽快拆除莲花伍獅垭碧桂园小区的 “两违”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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