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西南段)以工代赈项目相关情况的公示 陆丰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建设工程前期环境基础整治工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试点项目,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分配我镇项目前期环境基础整治工作费用10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实施地点:西南镇青塘村至陂屯村委白沙堆村拟修建道路周边(河边道路)。 建设内容:(1)西南镇陂屯村委白沙堆村:清理垃圾、杂草、杂物不少于4800m3,拆除民用建筑550m2;(2)西南镇陂屯村委石门坑村:清理垃圾、杂草、杂物不少于4200m3,拆除民用建筑220m2;(3)西南镇黄塘村委二村:清理垃圾、杂草、杂物不少于2000m3;(4)西南镇黄塘村委天宝洞交通联络站旧址:清理垃圾、杂草、杂物不少于1100m3,拆除民用建筑700m2;(5)西南镇青塘村委青塘大桥:清理垃圾、杂草、杂物不少于8400m3,拆除民用建筑480m2;(6)西南镇溪口村委溪口村:清理垃圾、杂草、杂物不少于7600m3;(7)西南镇深坑村委马路村:清理垃圾、杂草、杂物不少于7400m3,拆除民用建筑90m2;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核定为准。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情况:按每日300元计算劳务报酬,预计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部分需要500工日。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15万元,占前期环境基础整治工作费用约15%。 资金来源及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带专项债资金(以工代赈部分资金)。 实施期限:2023年8月至11月。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 西南镇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钱汉深   项目负责人:李汉祥 项目监管单位:陆丰市农业农村局、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   绩效目标:通过推进项目前期环境基础工作,不断夯实项目前期基础工作,为项目顺利运行打下坚实基础,促进当地产业发展,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巩固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陆丰市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