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3时许,有某报社记者致电老河口市某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个打人的某管人员不是他们的人,他们也不知道这件打人的事情”,并称穿制服的并不一定归某管局管理,当地的街道办也有自己的某管执法队伍。
回应总算下来了,虽然不像人话,但是有回应总比没回应好,哪怕是一个笑话也无妨。现在我们一起来捋一捋这个回应的内容:
首先,这次某管没有用“临时工”或者“协助人员”来搪塞大众,总算是进步了一点了。汕尾从中可以学一学了。
其次,某管局说那些穿着某管制服打人的人不是他们的人,他们并不知道这事。如今这件事这么热门,某管会不知道?开玩笑!不过这样的回应,对于汕尾这个城市来说,倒是有点儿启发的,我们可以约到如何装睡、如何装不知道。高手高招呀!
再次,从某管的回应内容来看,穿所谓某管制服的人不一定是某管,那么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有非某管的人穿着某管制服在外惹是生非?即有人穿戴国家工作人员制服招摇撞骗?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这是要判刑的哦。湖北方面抓不抓这些人?这样的事发生在汕尾的话,如果不是自己人的话早就抓起来了。湖北方面没抓人,难道那些打人的人是自己人不成?
另外,某管的回应告诉了我们,街道办也有某管人员,这可是始料不及的呀,对于某管局来说,街道办的那些某管是伪军呢还是友军?或者是属下?街道办的所谓某管竟然没有与正式编制的某管区分开来,简直就是贻笑大方。这种回应完全就是对人民知情权的亵渎和对人民智商的侮辱。
按回应的内容来解读,当地的某管是分级别的,公用“城管”这个名字,但是互不隶属的。这种分庭抗礼的模式很有代表性呀,是汕尾的学习对象。以后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各种什么什么局什么什么科都可以这样搞了,有好事的时候是某局某科的,不分你我;有负面新闻的时候不是我们局我们科的,别的地方也有同名同姓的,你们找他们去。多好,既能解决问题又能推卸责任又能安稳过日子,吃香喝辣的高枕无忧,何乐而不为?
我们站在汕尾看外面发生的事情并从中吸取教训和经验,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从湖北这件事我们能看出什么门道呢?其实内容还真不少的,只不过有些我们学的来有些学不来;有些愿意学有些不愿意学而已。有的要改正的我们做不到,看不明,但是有一点是必须明白的道理,那就是别仗势欺人!或许这就是我们汕尾最该懂得的中心思想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