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丰县发展建设需要,平东镇受县政府委托租赁坑口村民小组土地,现将租赁范围内坟墓迁移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尖笔山(虎地脚),具体以县自然资源局测量红线为准。
二、迁移时限: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上述地域范围内(以现场界桩为准)坟墓、金斗等必须迁移完毕,逾期将按无主坟处理。
三、有关事项:凡需迁移坟墓,其事主带本人身份证到平东镇的拆迁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后面平房当头第一间)办理相关手续。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上述地域范围内种植作物、造坟及构建建筑物。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人:李同志,联系方式:0660-6756006 黄同志,联系方式:13828950858
特此通告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