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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贪念的集中营,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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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2 17:50:5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远在1992年至1993年间,汕尾这个小城市不知道刮了什么风,突然兴起了一股叫做“标会”的狂热来。我们那时候经常听大人们说“入会”、“会钱”之类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我们对“标会”已经习以为常了。


所谓“标会”就是民间借贷,是一种建立在主观诚信之中的融资方式,这种方式不具备合法性并以高于银行同期利息为诱饵的具有“画大饼”性质,投资化为泡影的危险性高。具体操作就是以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利息作为诱饵,把分散的个人的钱集中起来,再以更高的利息借给需要资金周转的个人或组织、单位、公司、企业等。“标会”最狂热的时候不仅仅挥舞着积蓄来参与“投资”的人接踵摩肩,那些前来借钱经商或其他用途的人也挤破了头。曾经出现过要借钱得抽签的景象,大家说“标会”在汕尾得有多火热?


“标会”有一级一级的“会头”,总“会头”收取各“分会头”从民间个人手中收集上来的钱,然后再由某些在当地算得上有头有脸的人或德高望重的人甚至带有黑社会性质的人做担保或直接放贷,完成一次“会钱”的借出。参与“标会”把自己的钱投进来的个人行为叫做“入会”。


“标会”是短期的借贷,常见的有一年为期的借贷方式,即一年后借“会钱”周转的个人、单位、公司、企业等等对象就把借贷的钱连本带利还给“标会”负责放贷的人,这些钱再通过“标头”、“分标头”按以前承诺的利息连本带利还给“会民”。“入会”的个人用他的钱产生所谓的利润或利息赚钱;“会头”、“分会头”通过“会钱”转手赚差价,而这个差价是相当高的,足够让他们不劳而获的过上小康生活,有的甚至一跃成为有钱人!当然了,这些钱花过了头就该“跑路”了。某些人以其贪念让自己相信此方投资一定会回报,而且是比把钱存在银行里要高利息、安全。即钱一定能生钱,借出的钱一定能要回来的,这种信心是“标会”的那些有头有脸的人或有财有势有后台的人做担保或者他们就是“标头”的一种“招牌”,所以人们比较容易被忽悠,从而比较相信他们的信用。


然而,无论是“标头”还是“担保人”或者“主持人”也罢,在还不起钱的情况下或者借贷环节中出现问题的时候,他们一定会“跑路”,信誉与金钱比起来一文不值!比如某人把“会钱”借去经商了,期限到了后没钱还,此人就选择了逃跑躲债,而“标会”期限到了后人们就找“分标头”或者“标头”索要“入会”时的本金和利息,此时“标头”和“分标头”去哪里找钱还人们?他们无奈之下也得跑路躲债。而他们的上头,即那个放贷的人或担保人同样没钱还人们,他们要么也跑了要么逼得过紧就自杀了。总之竹篮打水一场空,人财两空。这些民间借贷从来没有保障没有兜底,光靠一张嘴在说,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呀,但很多汕尾人相信了!以前我没想通他们是居于什么心理让自己去相信一种毫无法律保障又毫无约束的“标会”的,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原因只有一个字,即“贪”!如果不贪那点利息的话谁会投钱“入会”?这是拿自己的血汗钱去博取那点利润,值得吗?总是在告诫自己,“标头”信得过,安全可靠。然而我看过很多人投进去“标会”的钱总是要问某“标头”什么时候回来,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值得思索一下哦。


上世纪整个九零年代借着官方的无能管理,“标会”非常盛行,可以说是野蛮生长起来的,官方没管理或者没有本事控制也就等于放纵了,“标会”也就是在这样的土壤中迅速壮大起来了。时至今日我们还能看到有些人把自己的钱投到“标会”中去,人们不懂这种没有经过官方允许的民间借贷是违法的,民间在暗中发展“标会”官方难道一点儿风都收不到吗?我只能说这事是有意放纵,要不然怎么可能有违法的生存空间?


我在一九九八年从农村出来汕尾读书,那时候就听很多同学说他们的父母“入会”之类的,讨论起来好像很光荣的样子,似乎“标会”就是一种赚钱的门路又好像不参加就是落后的表现那样。他们也问我要不要从家里拿点钱“入会”?我委婉地拒绝了。我们的“政治”科老师告诫过我们,这种形式的民间借贷是没有任何保障的,人家的任何承诺都是信不过的!建立在主观臆断的信任在别人的信用崩塌中一定是土崩瓦解的,最后恐怕是落得一场空!


时至今日我还是不相信这些行为,我只相信勤劳致富不相信不劳而获,更不相信高利息的诱惑,毕竟任何涉及到钱的行为都必定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是看似很简单很有财运的事更应该弄清楚本质。切记不要过度贪婪,投“标会”很可能是闲钱多了也可能纯粹就是一个“贪”字贴在脑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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