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 “减量控大”工作。10月6日至20日,陆丰公安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针对涉电动两轮车、摩托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我市三甲地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本次行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7宗,其中查获驾乘摩托车、电动两轮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34宗,无证驾驶20宗,酒驾醉驾23宗。
交警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禁毒突击队、三甲专职队、刑警大队十中队协同作战,联合当地村(社区)干部、网格联防员等群防群治力量,采取巡逻整治、固定岗点查处相结合的模式,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同时,加大重点路段、路口的见警率、管控率。
图为交警正在查处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员 在加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力度的同时,交警大队联合交通安全劝导员和网格联防员在各村(社区)主要路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教育,对轻微违法以劝导为主,采取口头警告、教育纠正的执法模式,不断提升电动两轮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引导群众树立平安驾驶、文明出行的安全理念。
图为交警正在劝导提醒后座乘车佩戴安全头盔
交警大队结合辖区实际、走村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向老人群体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和“拉家常”方式,普及“一盔一带”的安全常识,重点讲解农用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随意横穿公路、骑乘摩托车、电动两轮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提出预防措施,提醒大家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民警走进甲子镇中心小学,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课上,民警通过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和讲解典型事故案例的方式,围绕学生步行、乘车等各种日常出行方式需要,生动形象地向学生们讲解乘电动两轮车、摩托车不戴头盔的危害,以及正确佩戴头盔的重要作用。
同时,民警在主要路口、宣传栏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警示标语,引导农村群众树牢交通安全意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下一步 陆丰公安将继续加大 对电动两轮车、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让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抵制交通陋习 骑乘电动两轮车、摩托车要做到 有牌照、戴头盔 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 文明守规 安全出行 来源:平安陆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