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纪委监委通报2023年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2023年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94件,谈话函询28件次,立案247件,处分183人(其中党纪处分162人,政务处分37人)。处分乡科级干部35人,一般干部35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13人。
2023年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34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52人次,占总人次的43.5%;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55人次,占44.4%;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7人次,占4.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5人次,占7.2%。
来源:清风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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