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区内拖网电鱼触碰“法网”,一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渔船在汕尾被查处
记者18日上午从广东汕尾海警局获悉,该局近日在汕尾甲子港对开海域约10海里处,查获一艘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非法捕捞的渔船。
据介绍,11月8日上午10时许,汕尾海警局执法员在执行海上巡逻任务时,发现一艘渔船正在进行拖网作业,船尾有2根绿色电线伸入海中,可能在实施电捕作业,存在非法捕捞嫌疑。
执法人员见状立即逼停该渔船,并迅速靠泊对该船实施登临检查。经查,汕尾海警执法员在该船舱中部发现用于电鱼的电机设备一套。后经询问,船员承认该渔船确实正在进行拖网电鱼作业。
“上述从广东惠来县神泉镇出发持续拖网作业至汕尾甲子港对开海域,由于其在底拖网禁用区域使用底拖网,加之电力捕捞,其行为涉嫌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汕尾海警局执法员李欣介绍。
汕尾海警局提醒: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禁止使用底拖网方式进行捕捞作业。底拖网作业会对近海海底地貌造成严重破坏,给海洋生物及其生存环境带来巨大影响。同时,如在捕捞过程中伴有电鱼行为,则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需要面临刑事责任。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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