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咸阳张女士发视频称,自己因为“不配合跳舞”被工作的饭庄开除。11月23日,张女士称,工作期间她未与顾客发生冲突,也未与同事产生矛盾,22日却突然被开除,对此表示难以理解。涉事饭庄相关负责人申先生对记者称,张女士拒绝参与跳舞,不符合企业文化的要求,因此直接将其辞退。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建议,张女士可以按照流程申请劳动仲裁。
23日下午,张女士对记者称,她于今年9月28日入职咸阳饭庄,担任收银员一职。入职后,她发现自己的工作内容不仅仅是收银员,饭庄经理还安排她做门迎、服务员等工作。不久,张女士有了辞职的想法,于10月22日写了辞职报告,提交给经理未获得批准,“当时经理劝我再坚持坚持。”
张女士称,后来她对公司承诺缴纳的五险一金存疑,于11月2日再次提出离职,将离职申请交给一名杜姓经理。根据公司规定,员工需在离职前30天提交离职申请,“正好可以干到11月底或12月初,拿到满勤工资。”
张女士告诉记者,11月22日饭庄有一个满月宴,经理安排她去满月宴上跳舞,给饭庄拉人气,她未同意。当日那场满月宴如期举行。令张女士愤怒的是,当日经理告知她被辞退了,“我是来做收银员的,不是来跳舞的。一个月前我主动提出离职不批准,如今却因‘不配合饭庄跳舞’被开除。”
对此,张女士表示难以理解。事后,饭庄告知她被开除是因为“不积极响应公司企业文化”。她对杜经理说,这样辞退自己不合理,故意让她拿不到满勤工资,对方却声称11月2日提交的离职申请“丢了”。
至此,张女士质疑该饭庄管理混乱,如此辞退她涉嫌违规违法,“当初入职后签了三份劳动协议,至今都没拿到手。”22日,她将此事反映给了当地12345市民热线。 关于上述“不配合饭庄跳舞被开除”的说法,23日,咸阳饭庄相关负责人申先生对记者称,该饭庄经常会接一些宴席,让员工跳舞是为了给顾客助兴,张女士入职后多次参与饭庄安排的跳舞项目,“她已经交过离职申请了,离职前好多工作不愿意配合了,22日拒不参与跳舞,饭庄就直接辞退了。”
申先生表示,公司的日常早会会教员工跳舞,这既是检验他们的积极性,也是企业文化的一种,公司认为张女士22日的行为不符合企业文化的要求。
申先生告诉记者,此前张女士确实提出过离职,但因故未批。公司发现,相关管理人员与张女士的沟通存在问题,“例如,员工已经提出离职了,没有必要非要等找到新员工替代才让其离职。”对于张女士质疑的五险一金和“未拿到合同”的说法,申先生未作明确回复。
23日,记者就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致电咸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电话进行咨询。该支队一名工作人员称,张女士后续要维权,可以带着个人证件、劳动合同等资料,到辖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按照流程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仲裁庭后期可以调取。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