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薏菁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利、李秋河、施汉阳、文永雄、陈锦照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林学茂,市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刘学深因工作变动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陈俊彦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免去刘勤的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薏菁为新获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主持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通过《陆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请求辞去陆丰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陆丰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六届个别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学深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1月30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刘学深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3年11月30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俊彦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3年11月30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勤的陆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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