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海陆 于 2023-12-9 16:10 编辑
深汕特别合作区这块土地究竟属于汕尾还是深圳。
很久没发帖了,有句话要说说。
媒体网上经常看到,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第十一区,请问是真的吗?有没有相关割让深汕特别合作区这块土地给深圳的政府文件啊,是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割让海丰的土地了,还是广东省委省政府,汕尾市委市政府同意把深汕特别合作区这块土地割让给深圳作为深圳的第十一区,还是深圳自己把深汕特别合作区划做为深圳第十一区,并广而告之,谁谁谁可以给份相关文件看看吗?
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规划范围包括汕尾市海丰县的鹅埠、小漠、鲘门、赤石四镇,总面积463平方公里,规划控制面积约200平方公里。合作区的合作期限为30年,从2011年至2040年止。
深汕特别合作区本意是深圳特区带动海陆丰老区发展,应该不是把海丰的土地给深圳吧,哪怕是为了方便管理暂时归属深圳作为第十一区也不行。难道不作为深圳第十一区就不能合作吗?不能发展吗?合作区的合作两字应该就能明确问题,合作,两座城市的合作,而不是合作后把合作的土地给另一方。
我家穷,土地多,别人富有,土地不够,我出点土地和别人合作以求带动发展,可如果合作的最后,我家的发展是被带动了,可土地莫名其妙成为别人家的了,那这样的发展何用。谁没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为发展割让土地不值得。除了国家大势需要,否则土地是寸土不让的。如果是以割让土地来拉动老区发展,那还不如不要这个合作区,地方可以穷点,人可以穷点,可土地怎么可以少啊!
以前看书籍,大概是怕事的皇帝说的,钱可以给,女人可以给,可土地一寸不让,涉及土地的问题就直接开战。这是原则问题,再昏庸无道的皇帝也不会坐失土地。
深汕特别合作区这块土地究竟是属于深圳还是汕尾,这是要明确的问题。合作区的合作期限为30年,从2011年至2040年止,现在还剩十几年,不能到合作期限结束时纠缠不清。
南海物丰,悲情海丰,千年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成立的地方,土地一少再少,地盘一小再小,现在都几乎没海了,可怜啊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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