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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实名举报陆丰市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护士严重失职失责 致医疗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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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14 17:27:5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laiyucong 于 2023-12-14 17:32 编辑

尊敬的陆丰市委市政府领导:
   本人林汉流,男,29岁,广东省陆丰市潭西镇铁炉村人,妻子郭X双,25岁,医疗事故受害者之一。现实名举报陆丰市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陆丰市东海镇卫生院)医生(张X农)护士严重失职失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李X锦(主任、院长)存在严重失职渎职等不作为行为。   

举报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初,本人妻子怀上二胎,整个孕期一直在陆丰市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检,结果都是健康正常。2023年9月16日21时,本人送妻子前往该中心办理入院手续待产,由接诊医师黄X君开具彩色超声检查,结果显示正常。待产过程中,整个科室只有张X农医生和一名护士值班,负责为产妇接生。产妇遵循医嘱服药后(张医生开的处方药)便发生晕迷症状,医生护士处置不当、失误延误了产妇的治疗时间,直到晚上23时才将产妇紧急送往陆丰市人民医院抢救, 20分钟后产下了一名男婴,生产时产妇发生大出血1300ml,婴儿出生时已发生宫腔感染,新生儿胎粪吸入综合征,新生儿重度窒息,立即转入NICU抢救。由于婴儿病情逐渐加重,随时有死亡危险,情况危急必须马上转院治疗,值班医生联系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于是连夜将婴儿转往该院抢救治疗,到达广医三院后婴儿立即送进NICU抢救。入院一周后婴儿仍处于晕迷状态,两周后婴儿仍无法自主吞咽,需要低流量氧气呼吸,MRI核共振显示大脑发生严重缺氧性损伤,医生说婴儿后期可能会发生智力低下、脑瘫或其它器官损伤等后遗症。

      经咨询陆丰市人民医院及广医三院相关专业人士得知,婴幼儿出现这几类症状,是婴儿留置宫腔产道时间过长缺氧造成的。本人认为是陆丰市东海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造成的,也是值班医生护士处置不当导致该起医疗事故发生,其中包括:1、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主观认为产妇为第二胎,产前检查显示母子健康正常,接生人员对产妇没有足够重视,疏于密切观察;2、不恰时机用药造成产妇羊水早破,大出血昏迷;3、应急措施不当,没有及时采取剖腹产措施,延误了时间;4、转送上级医院不及时,卫生服务中心距陆丰市人民医院仅2-3公里,竟然拖延了2小时之久,体现了该中心医生护士事业心不强,存在失职失责等责任行为。

      事故发生后,东海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了推卸事故责任,欲盖弥彰掩盖真相,统一口径集体造假,包括篡改患者病历证明,伪造患者及监护人/家属在陆丰市东海镇卫生院《患者住院告知同意书》上签名(见附图),而陆丰市东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危妊娠孕妇病情知情同意书》上却没有患者及监护人/家属签名(见附图),负责人李X锦(主任、院长)丧失医者父母心,视患者生命如草芥,千方百计搪塞患者家属,极力推卸责任,甚至威胁恐吓患者家属,足见李X锦早已经忘记初心和使命,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陆丰市卫健局领导面对患者家属投诉,没有足够重视和认真对待,没有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直接就将“包裹”甩给市医调委。陆丰市医调委更是离谱,根本不想解决问题,一段时间要求患者家属提供这个病历,一段时间需要患者家属提供那个证明,百般刁难不办实事。可怜我们(患者家属)一个农村困难家庭,为了抢救婴儿负债累累,如今已经没有能力负担婴儿昂贵的治疗费用。三个月来,我们无数次的前往市卫健局、市医调委、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合理的诉求,要求得到赔偿,遗憾的是几个部门一拖再拖,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待,问题解决遥遥无期。

   至今我们已经走投无路,只能通过网络媒体表达诉求,请求陆丰市委市政府领导心系百姓为民做主,责令陆丰市卫健局、陆丰市医调委、东海社区服务中心限期赔偿婴儿母女的抢救治疗费、后期康复治疗费以及患者家属的各种费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失职失责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追究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李X锦失职渎职不作为责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举报人:林汉流

联系电话:134375022**

2023年12月13日

微信图片_20231214173023.png

图一:医院伪造患者及患者家属签名

微信图片_20231214173028.png

图二:监护人/家属没有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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