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告诫书
根据省、市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汕尾市场价格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向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低温冰冻天气期间市场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特别是粮、油、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
二、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经营者标价及促销宣传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使人误解的、欺骗性的价格标示和表述;规范价格经营行为,做到明码标价,不得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强制搭售、囤积居奇、牟取暴利或散布涨价谣言。
三、各宾馆酒店、餐饮业、中介服务、美容美发场所等服务行业要履行价格承诺,不得误导、诱导、欺诈消费者,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交公司、高速公路等交通运输单位要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自觉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费秩序,认真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工作。
五、各类停车场应按规定在停车场出入口处或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收费公示,并在公示牌上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不得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应当按照公示内容和标准收费,不得随意加价,并自觉出具正规票据。
六、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提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下一步,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紧盯投诉举报线索,关注舆情热点,依法查处价格违法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价格和竞争秩序稳定、营商环境优良的市场环境。同时,也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主体的价格和竞争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汕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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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价监竞争科
编辑:市局办公室
来源:汕尾市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