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李济超)近日,陆丰市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岁末年初渔船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确保春节、元宵节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该大队重点对停靠甲子港、碣石港、湖东港等各港口、岙口的渔船开展安全生产适航隐患排查行动;对涉及渔船安全生产的重要项目开展逐艘、逐项排查,检查渔船安全生产消防设备、渔船航行用灯、渔船遇险应急设备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开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未整改完毕前禁止离港。
自开展安全大检查行动以来,该大队共排查各类渔船600余艘,排查消防设备、救生设备航行用灯等存在安全隐患208艘,所有存在安全隐患船舶均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当场告知其存在问题及整改内容,责令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各项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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