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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 一废品回收站突发火灾,起火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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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14:5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敲响警钟!火灾事故警示案例火灾警示

新春佳节,燃放烟花爆竹是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民俗活动,外出游玩、走亲访友易造成家庭“空巢”或小孩在家独处,因此引起的各种火灾事故也屡见不鲜。

近期海丰县梅陇镇发生两起与燃放烟花爆竹、蚊香使用不当的火灾事故。


案例01

2024年2月11日19时01分许,梅陇交警中队附近一废品回收站突发火灾,消防救援队伍紧急出动将明火扑灭,现场未发现被困人员,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现场调查,起火部位为废品回收站内西侧,起火原因系居住于附近的“熊孩子”在废品回收站外燃放烟花不慎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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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列02

2024年2月24日20时24分许,梅陇镇东兴新村1巷11号房子突发火灾,消防救援队伍紧急出动将明火扑灭,现场未发现被困人员,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现场调查,起火部位为二楼房间,起火原因系家中小孩使用蚊香不当,导致床单起火引发火灾。




火灾事故发生后,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2024年2月26日下午,消防监督员组织梅陇镇村(社区)“两委”干部、网格员、商户等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着重强调以下几点:1.家中电器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应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及时切断未使用的电器电源,出门前必须断火断电;2.做到用火、用气不离人,厨房清洁要牢记,应定期检查清洗抽油烟机、排气扇里的油垢;3.家长切勿让儿童在家独处或看管不当,避免孩童私自燃放烟花爆竹、私自点燃蚊香等行为。同时,提醒各村(社区)在日常检查过程,应广泛进行宣传,并要求商户应强化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不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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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尾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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