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是行人通行的安全线,也是车主的安全警示线,更是城市交通的文明线,礼让斑马线,不仅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风险,也彰显着城市的温度。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确保行人安全,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的文明交通意识,汕尾市各级交警部门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汕尾交警现对近日未礼让行人的车辆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此为戒,做到文明礼让、规范行车。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4年3月06日17:45 违法地点:城区红海大道移动通信门口 车辆号牌:粤NV**36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4年3月06日17:47 违法地点:城区红海大道移动通信门口 车辆号牌:粤NN**96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4年3月06日18:00 违法地点:城区红海大道移动通信门口 车辆号牌:粤NF0**10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4年3月06日18:05 违法地点:城区红海大道移动通信门口 车辆号牌:粤NJ**93
案例五 违法时间:2024年3月06日18:15 违法地点:城区红海大道移动通信门口 车辆号牌:粤NT**02
案例六 违法时间:2024年3月06日18:20 违法地点:城区红海大道移动通信门口 车辆号牌:粤N8**60
1、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
2、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停车让行。
3、交叉路口,右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4、交叉路口,左转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1、机动车从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队伍中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
3、同方向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仍强行通行的。
4、采取突然加速等方式绕过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
1、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2、行人切不可闯红灯,钻越或翻越绿化带、隔离护栏,横穿马路;过马路时不可玩手机,做“低头族”;不要在道路上追逐猛跑、坐卧、打闹;不要与机动车抢行。 来源:汕尾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