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森林火灾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根据《汕尾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分析研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3月23日8时启动森林火灾Ⅳ级应急响应。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汕尾市2024年全国“两会”及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大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守好进山路口、强化火源管控、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应急准备,落实落细各项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汕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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