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移动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促进驾驶人文明出行,切实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支队决定自2024年4月23日起启用兴汕高速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超速行驶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非现场自动采集录入。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安装位置公告如下:
兴汕高速南行K180+100M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