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安排,汕尾交警进一步加大对夜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4月12日晚,汕尾交警市区大队组织强大警力在市城区设置临时检查点,积极开展夜间酒驾、涉摩电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行动中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7起,其中查获酒醉驾7宗(包括2宗二次酒驾、2宗醉驾)。
违法曝光 下面 对二次酒驾、醉驾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二次酒驾案例一
2024年4月12日21时50分许,唐某术(男,55岁)饮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行驶至香江大道与红海西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7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进一步信息查询时,发现唐某术曾于2023年11月11日在市城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为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二次酒驾案例二
2024年4月12日22时55分许,刘某寿(男,69岁)饮酒后驾驶粤NR***9普通摩托车,行驶至香江大道与红海西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6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在进一步信息查询时,发现刘某寿曾在2022年3月26日在市城区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此次为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醉驾案例一
2024年4月12日20时28分许,彭某江(男,48岁)饮酒后驾驶汕尾临4***3轻便摩托车,行驶至香江大道与红海西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4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立即送其到人民医院抽取血液。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醉驾案二
2024年4月12日22时18分许,吴某(男,46岁)饮酒后驾驶粤RX***5小型汽车,行驶至香江大道与红海西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1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立即送其到人民医院抽取血液。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六大套餐” 套餐1 一次酒驾 “一次酒驾”即第一次被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驾驶证记12分+扣证6个月+罚款2000元。 套餐2 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即再次被查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拘留10日+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套餐3 酒驾营运 “酒驾营运”指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罚:拘留15日+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套餐4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即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
套餐5 醉酒营运 “醉酒营运”指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罚: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考驾驶证+重考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套餐6 涉酒事故 “涉酒事故”指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汕尾交警再次提醒大家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固树立 “酒后拒驾”意识
来源:汕尾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