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少隐患问题。为消除火灾隐患,全力维护社会面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切实增强社会单位及公众消防安全意识,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提高火灾防范能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现将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予以曝光,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火灾防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本次曝光单位如下:
第七批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隐患照片
近年来各地出现临街店铺火灾事故 严重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 也带来较大的财产损失 相关案例
01 2024年1月24日15时30分许,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发生火灾。事故已造成39人遇难,9人受伤。
02 2023年10月29日5时57分,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一便利店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据了解,着火建筑为7层框架结构,1层为沿街店铺,2层至7层为住宅,着火部位位于1层,主要燃烧物质为家具和生活用品。
03 2023年9月18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解放东路3家临街铺面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80平方米。着火物质为日杂百货,事故造成1人死亡。
九小场所火灾案例警示片 沿街商铺店面较小 存放的易燃杂物多 一旦发生火灾 除了造成巨额财产损失 还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各位经营者 请定期对店铺的插线板、电气线路 进行检查 时刻留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这份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长图请收藏好~
近期,陆丰消防将持续曝光 辖区场所消防安全隐患 根据《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相关要求,消防工作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在此,消防部门呼吁
各镇街要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保障消防工作所需经费,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行业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部门职能,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大对监管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依法查处职权范围内的消防违法行为,推动监管单位注册使用“粤商通”、“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平台”“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等线上平台。
各单位要按照单位全面负责原则,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建筑防火通用规范》和《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齐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智能感烟报警器和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在“粤商通”、“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平台”“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等线上平台上开展学习培训、消防安全承诺和自查自改,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掌握必要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安全常识共同维护身边消防安全,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全民消防学习平台”线上平台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身边消防隐患可以通过拨打“12345”举报投诉或在“善美村居小程序”上报。
上报程序 1、微信搜索进入善美村居小程序
2、点击右下方“我的”进入个人中心。
3、从“我的村居”点击进入“我的上报”
4、通过“新增事件”即可上报消防安全类型事件,上报事件时请注意将信息填写完整并上传相关图片。
5、上报类型选择公共安全、消防安全
6、填完所有信息后上报即可
来源:陆丰融媒、陆丰市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