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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交警曝光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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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2 10: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汕尾交警根据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全面排查辖区道路安全隐患,现将辖区事故多发隐患路段及典型事故案例予以曝光,请各位驾驶人谨慎驾驶、安全出行。


市城区事故多发路段


1、新地村童心幼儿园门口路段

2、站前路保利时代二期路口

3、四马路东辉市场门口路段

4、东城大道碧桂园门口十字路口


典型事故案例

变道不是抢道,不能心浮气躁。随意变道不仅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而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需变道时应做到“一灯二镜三方向”,即“一灯”:变道前必须及时开启转向示意灯;“二镜”:通过左右后视镜观察周边路况,确认变道条件;“三方向”:缓打方向,迅速变道。下面曝光两起汕尾高速公路不按规定变道引发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3年12月31日02时40分,王某驾驶车牌号为粤A1***K的小型汽车行驶至甬莞高速东行1266公里+500米处时,因变更车道时未注意观察路况,致使其车辆碰撞同车道正常行驶的由郭某驾驶的粤A5***5号小型汽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及粤A5***5号小型汽车上一名乘客郭某受轻微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王某负全部责任。该起事故所幸车上全体驾乘人员均系好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其他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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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04月23日16时03分,谢某驾驶车牌号为粤C0***1小型汽车行驶至甬莞高速西行K1306公里处时,因没有确保安全,保持距离,从中间车道变更到慢车道时被后方正常行驶的粤B****7小型新能源汽车尾随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无人员受伤。当事人谢某存在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负全部责任。大队民警对谢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所幸车上全体驾乘人员均系好了安全带,事故未造成人员其他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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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带是驾乘车时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在发生意外时,它可以及时将人固定在座椅上,防止由于汽车高速的惯性将人甩出,也能避免身体撞击到方向盘等其他物品,每一位驾乘人员都应该牢记“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素材来源:汕尾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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