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认为不丢人!不仅仅不丢人还很伟大,最起码比那些只知道在办公室里做着吹空调、躺真皮或红木沙发以及只会听说阿谀奉承的话的人强!他们伟大就伟大在愿意辛勤劳动的本性上,不懒惰!不自觉高尚!不压榨别人更不仇视他人,对人没有敌意!
开三轮去摆地摊,为家庭、为妻儿老小而奋斗,丢什么人?靠自己双手劳动,丢什么人?不去偷不去抢也不去骗,丢什么人?不用手中权限去获取金钱,丢什么人?凭借自己本事赚钱,站着赚钱,丢什么人?现在社会连贪腐和沿街乞讨都不丢人,开三轮车勤勤恳恳劳动,丢什么人?
以前我觉得当街贩卖有点儿丢人,所以一直都不敢迈出这一步。后来我想通了,我们是做生意不是做妓,我们是赚钱而不是做贼,干嘛要觉得丢人呢?只要想通了这一点道理,我们就会豁然开朗,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家庭,为了自己;往大点儿说,那也是对社会、地区有贡献的,何来丢人之说呢?在我们汕尾,开三轮车摆摊是一种正确的赚钱方式,因为实体店租金高得离奇,数量少得可怜,分布乱七八糟的,所以底层人民要想在本地获得一丝生存权利,最好而且最快见效的,那就是摆地摊。无论是以前的叫卖还是圩集,又或者是今天的驾驶三轮车哪里人多就在哪里泊下贩卖,那都是传统的继承也是符合汕尾这个城市的实际情况的。我们缺乏工厂,好工作和公家工作又轮不到普通民众,所以除了外出务工之外就只剩下摆地摊了。我们总不能全员去送外卖的吧?
来三轮车去摆摊,作为孩子们的父母,为了孩子们的生活而努力,这还不够伟大?为社会创造就业,这还不够伟大?安定社会治安,不给社会制造压力,这还不够伟大?如果这些还不够伟大,那么是不是要认定那些没有劳动能力和没有创造价值的角色伟大呢?所以开三轮车去摆摊,不丢人!真正丢人的是那些没有创造任何劳动价值的人!否则他们怎么会对辛勤劳动的人那么恨之入骨呢?因为辛勤劳动的人是他们的照妖镜,对比之下他们无所遁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