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庄趁干旱卖井水,不必简单地一禁了之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6月11日,有网友举报河南驻马店市胡庙乡三架山水库某山庄,趁干旱卖井水。驿城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表示,不允许这样做,已要求山庄整改。(据6月11日南昌广播电视台小政视频号报道)
据报道,该山庄办了取水证打深水井,取水证用途标注的是生产用水和生活办公用水,然后对外出售井水,卖一桶水一块钱,一天可以卖几十吨水。对此,驿城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说,目前由于干旱原因,附近老百姓生活用水存在一定困难,就上山庄那去拉水,有的收一块钱两块钱一桶,有的没要钱,作为主管部门来说,不允许这样做,已要求山庄整改。 山庄趁干旱卖井水,看起来似乎是在趁机赚钱,不少网友却对此表示理解,认为一块钱一桶水并不贵,总比到市面上买桶装水强多了。因为以市面上常见的桶装水而言,一小桶水的优惠价也要好几块钱,有的要卖十几元钱一桶,大桶水则卖得更贵。相对而言,一块钱一桶的井水,就显得便宜多了,作为超市里桶装水的“平替”还是很划算。如果简单地一禁了之,不让山庄卖井水,还可能会因此断了群众吃便宜水的渠道。
水利部门表示,群众因干旱而吃水困难(图源:视频截图)
驿城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表示不允许卖井水,这也是依法行政。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 涉事山庄虽然办了取水证,但取水证用途标注的是生产用水和生活办公用水,如果用于出售,以此牟利,不在取水证的范围之内,水利部门是可以干预的。 山庄趁干旱打井卖水,水利部门从管理角度,可以叫停并责令山庄整改。不过,从帮助群众抗旱的角度来看,还需要有更好的解决方式。山庄该如何整改,值得思量。
河南省气候中心6月12日8时发布干旱橙色预警,显示包括驻马店在内的16个地市的气象干旱已达到重旱等级,并已持续10天。预计6月12日至6月20日,上述区域及周边的干旱天气和干旱范围将进一步发展。这就表明,已发生用水困难的群众,在当下仍会面临因干旱而带来的吃水难问题。 河南省气候中心发布的抗旱防御指南提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有关部门可启用应急备用水源,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限制非生产性高耗水及服务业用水,保障主要农作物灌溉用水。 “调度辖区内一切可用水源”是抗旱的应有之义,这个可用水源就包括了地下水。因此,既然涉事山庄已办了取水证并打了深水井,只要井里能出水,这个水资源如何用于应急,也不妨纳入考量。诸如,由政府部门向山庄支付取水的成本费用,或免除山庄的水资源费,让山庄打出的井水免费供抗旱之用,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将有限的水资源用于吃水困难群众的应急。这样,既帮助群众解决了吃水难的问题,又做到了合法合理利用水资源。 对其他面临干旱的地方而言,同样要做好防御干旱的应急工作,因地制宜、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的吃水难问题,该送水的要送水,该帮助打水井、架水管的也要及时接通水源,以确保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能有保障。 来源: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