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及销赃就被民警抓获 陆丰公安4小时速擒“蒙面盗贼”
打击违法犯罪,守护群众平安。陆丰公安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主责主业“尖刀”作用,以强有力的高压严打态势,向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各类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做到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更好控发案、更准办好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近日,陆丰公安4小时速破一起盗窃案,及时为群众追回被盗财物。
警方4小时速擒“蒙面盗贼”: 用头套遮盖面部 避开摄像头实施盗窃 费尽心思,终究还是难逃法网
6月12日早上8时许,陆丰公安接到报警,辖区东海街道一商铺里一千余元的现金及价值近万元的香烟被盗。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立即启动“破小案”机制,组织警力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勘察。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嫌疑人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不仅在作案时将面部口鼻用头套遮得严严实实,且在作案后驾驶遮挡掉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尽量避开路面监控趁着夜色溜走,给侦破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合成作战中心、刑事侦查打击中心等部门的支撑下,经过缜密侦查、深入研判,最终确定了嫌疑人何某的身份。当日13时许,距离报案不到4小时,民警在东海街道将何某(男,57岁,四川人)抓获,同时在其住处悉数追回被盗现金及香烟。
经审讯,何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何某交代其来陆丰务工不久,外出购物时意外发现该商铺二楼天台未封闭容易进入,遂心生歹念。12日提前准备好了作案工具头套,13日凌晨2时许戴着头套来到该商铺,利用商铺隔壁的人形梯爬到二楼天台处溜入盗窃,盗窃得手后便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到了宿舍。何某自以为作案天衣无缝,没想到警察这么快就找到了自己。
目前,何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入室盗窃犯罪作为一种常见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提高警惕,引起重视。同时,入室盗窃犯罪还是一种可防性案件,只要我们增强防盗意识,落实防盗措施,绝大多数被盗案件是可以避免的。
外出、睡觉休息时务必关好门窗,反锁防盗门,不将钥匙存放在门前脚垫下、花盆里等自以为安全的地方; 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折、贵重物品不要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放在一起; 邻里相互守望,遇可疑情况互相提醒,长期保持自身防范警惕性。
【END】 来源 :平安陆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