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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城区已有4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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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7 09: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危害大!汕尾城区已有4人被罚

据不完全统计,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这个时间段往往都是人们熟睡的时候,即使发现了也没有时间逃离,很容易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如何堵住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安全漏洞?6月以来,汕尾市城区已立案处罚4宗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罚款人民币1650元。


行动以来,汕尾市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区公安、消防救援、市场监督以及属地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聚焦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拼装改装、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重点环节,深入住宅小区、沿街门店、自建房等场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夜查行动,对于屡劝不改者从严查处,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下一步,汕尾城区将持续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力度,不定期开展夜间检查行动,采取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火灾事故溯源追责等举措,最大限度消除各类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市民:
1.电动车电池的充电时间不宜超过10小时。过度充电会缩短电池寿命,多次长时间充电,会导致电池过热鼓胀,引发爆炸。

2.不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进行充电,或从室内拉“飞线”到室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源线易受损引发火灾。

3.在使用过程中,不要私自更换电动车电池或购买不同型号的充电器。

4.不要在公共楼梯间、楼道、安全出口等人员疏散区域充电,以免起火后阻塞安全通道,造成人员伤亡。

5.不要使用“超期服役”电池,不要私装防盗器,增加用电负荷。电动车发生故障后,要交给专业人员维修。
来源:南方+记者 郭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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