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监测预报,受台风“格美”外围环流影响,未来几天我市将有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伴有雷暴和8-10级短时大风。目前各地土壤含水量高度饱和,江河底水高,发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高,防汛形势十分严峻。鉴于当前雨情水情,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7月26日20时30分将防汛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判灾害风险,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加强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防御,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4年7月26日 来源:汕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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