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5377|回复: 0

[汕尾] 公告!全市试鸣防空警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8-21 09:3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检验全市防空警报系统的完好率、预警能力和报知效果,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空防灾应急避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汕尾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

  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至10时45分。

  二、防空警报试鸣范围
   
    全市范围。

  三、防空警报试鸣形式

  防空警报试鸣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3分钟。

  预先警报:10时30分至10时33分,鸣36秒、停24秒为1遍,反复3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10时36分至10时39分,鸣6秒、停6秒为1遍,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10时42分至10时45分,连续鸣响3分钟。

  四、防空警报试鸣组织

  防空警报试鸣工作由汕尾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防空警报信号发放

  全市固定警报器、机动防空警报车同时发放防空警报信号;汕尾广播电视台及各县(市、区)广播电视台将同步发放防空警报试鸣实况。

  六、其他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听辨,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汕尾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拆除非公路标志63块...
[城事报料]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条件大放宽!!!
[城事报料] 全市共接电诈警情10起...
[热点资讯] 专家:平均每位老年人拥有26.4万元财富储备
[城事报料] 当日落网!朱某被抓了...
[城事报料] 海丰交警:摩电车辆、自行车请走专用车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