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汕尾市委批准,汕尾市纪委监委对汕尾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沈展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沈展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的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和实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
沈展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汕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汕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沈展峰开除党籍处分;由汕尾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汕尾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汕尾清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