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1060|回复: 0

[城区] 关于“璀璨华诞善美绽放”2024年汕尾市城区大型音乐烟花汇演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璀璨华诞善美绽放”2024年汕尾市城区大型音乐烟花汇演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

汕尾市城区将于2024年10月1日19时30分在市区善美广场举办“璀璨华诞善美绽放”2024年汕尾市城区大型音乐烟花汇演,为确保活动的顺利举办,维护大型活动现场群众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件》《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件》等有关法律法规,将在有关空域和时段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4年10月1日18时至23时。


二、管控区域

在以汕尾市区善美广场(星河湾酒店对面)区域为中心,向外辐射半径1公里区域内进行临时空中禁飞管控。(中心点坐标:东经115.41811,北纬22.78347)。


三、管控对象

临时管控期间,除经报备同意的媒体活动现场直播、新闻素材采集及安保需要使用无人机等飞行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禁止在管控区域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含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滑翔机、三角机、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风筝、孔明灯及其他空飘物)。


四、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对违法违规飞行、施放的“低慢小”飞行器等采取反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市民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媒体现场直播和新闻拍摄需要使用的无人机请到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报备,联系人林警官,联系电话3372001。


特此通告。


汕尾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2024年9月27日


微信图片_20240929103650.png

临时管控区域示意图

来源:平安汕尾城区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关于“璀璨华诞善美绽放”2024年汕尾市城区大
[热点资讯] 浙江苍南通报“男童输液后身亡医院承认修改病
[城事报料] 洪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城事报料] 汕尾交警公布这2起案例...
[热点资讯] 不要让节假日值班成了基层形式主义负担
[热点资讯] 智障者奸杀少女被判死缓,服刑18年后出狱 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