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决定任命王延奎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10月12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逯峰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林军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汕尾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316名;表决通过关于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上述机构更名为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王延奎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还通过其他人事任免事项,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集体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宏伟、吴国华、吴城鑫、曾繁文出席会议,副市长庄红琴、市中级法院院长陈润霖,市监委、市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汕尾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10月12日通过) 决定任命: 王延奎为汕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来源:汕尾人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