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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11月21日,陆丰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彭薏菁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秋河、施汉阳、文永雄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陈树立,市法院代理院长高炯峰,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陆丰市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推进改革,不断提升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市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巩固提升拓展整改成果,使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得到更有效保护,工作制度更科学规范、运行更有效,传承体系更完善,传承活力不断增强。
会议经表决,接受严波因挂职期满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叶伟健因工作变动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接受林杰伟因工作变动辞去陆丰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万伟城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袁晓兵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会议还审议通过其他人事任免议案。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严波、叶伟健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1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因挂职期满,接受严波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因工作岗位变动,接受叶伟健辞去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林杰伟辞去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1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因工作变动,接受林杰伟辞去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1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万伟城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陆丰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袁晓兵为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任命车正道为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免去刘亮的陆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免去叶伟健的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钟伟华的陆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汉文的陆丰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陆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21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瑞荣为陆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林细贵的陆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4年11月21日陆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维聪的陆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来源:卫城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