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海丰公安破案追赃挽损一气呵成,连收三面锦旗励警心 一面锦旗 一份认可鲜红的锦旗
承载着赞许和肯定
紧系着警心与民心
海丰公安又双叒叕收到锦旗啦
锦旗+1+1+1+1+1...
一直以来,海丰公安聚焦民生小案,不断提升“打早打小、快侦快破”工作质效,铁腕打击盗窃违法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海丰公安新园派出所快速破获三起盗窃案,为事主追赃挽损,赢得了事主的点赞好评。
11月16日,新园派出所接事主程先生报称,其停放在龙津家园附近的摩托车被盗。
接报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工作,于12月2日将涉盗窃嫌疑人陈某抓获,并成功追回被盗车辆。经审,陈某对其盗窃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12月5日,程先生带着一面锦旗送到新园派出所,并对办案民警快速破案,为其追回摩托车表示感谢。
11月14日,新园派出所接事主江女士报称,其放在车内的财物(约20000元)被盗。接报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工作,于12月2日将涉盗窃嫌疑人庄某抓获,并追回部分财物。经审,庄某对其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事后,江女士带着一面锦旗送到新园派出所,并对办案民警快速破案,为其挽回经济损失表示感谢。
11月12日15时许,事主林女士到新园派出所报称,其停放在海城镇华侨花园楼下的摩托车被盗。
接报后,该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查,经工作,于12月2日抓获涉盗窃嫌疑人周某、吴某,并成功追回被盗车辆。经审,周某、吴某对其盗窃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案件正作进一步侦办中。
被盗摩托车失而复得,林女士激动不已,带着一面锦旗送到新园派出所,并对办案民警快速破案,为其追回摩托车表示感谢。
警方普法 【盗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安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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