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 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吴斐斐的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小燕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全为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2024年12月6日 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王武赟的汕尾市城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4年12月6日 汕尾市城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杨志杰为汕尾市城区人大常委会凤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来源:汕尾市城区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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