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罗特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我委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栏、“平安陆河”微信公众号公示罗特见义勇为行为确认情况,内容如下: 罗 特,男,汉族,2001年10月出生,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人。
2024年10月7日中午13时30分许,罗特在河田镇石禾町家中午休时,因一名小孩跑到家中呼喊有人溺水需救命,被其爷爷叫醒后迅速跑到河边,不顾自身安全,跳入河中与另一名搜救人彭琛展开搜救,后在一深水潭处找到“溺水”小男孩,两人潜入水中将“溺水”小男孩拉出水面,最终与前来施救的其他人员合力将“溺水”小男孩拉到岸上交给医生并配合急救。
经调查核实,罗特在他人遇到意外时,不顾个人安危营救他人生命,情况属实,应当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经公示,在确认罗特见义勇为期间,我委未收到相关异议。
现决定对罗特见义勇为予以确认。
陆河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