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外打拼的汕尾人,一向支持家乡的发展。2021年,用多年的积蓄购买了保利海德公馆的一套商品房,2022年交齐所有的税费,也算是为家乡的税费收入尽了自己的微薄之力。按照合同,成交之后365日内,开发商必须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本来是一个正常的交易,不想在汕尾,奇葩的事情接连发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一直办不到,令我们这些外地的游子不禁对汕尾的营商环境产生了怀疑,也不知道自己要向哪个部门投诉才有效。2022年交齐税费后本来就应该办理不动产权证,但开发商要求额外交多2000元的所谓“办证费”,由于律师服务费在买楼的时候已经缴交,且有一张收款收据为证,这个额外收取的“办证费”当然受到业主们的抵制了,于是办证之事便被开发商搁置。直到2024年,才收到开发商的通知,说是可以为业主办证了,而且不用收“办证费”了,要业主将资料交到保利公司,于是,我们便将资料和代收的办证工本费交给保利公司。不料直至现在2024年即将过去,还不见不动产权证的影子。每次到保利询问催促,都说正在办理。由于急需房产证,不得已于2024年12月12日致电汕尾市长热线投诉,要求政府职能部门介入,督促保利公司尽快履行合同,为我办理房产证。经多次打12345,12月25日,终于收到回复,回复称:政府职能部门接到投诉后“高度重视”,他们查明,本人所购买的不动产已经具备转移登记条件,但办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申请才能办理,建议本人向法院起诉。接到这个回复之后,我非常惊讶,难道这就是政府“高度重视”之后的结果?由于急需要用证,我从12月12日开始,几乎每天打电话给市长热线,请求他们催促保利去办证,最后他们在差不多半个月后告诉我,他们“高度重视”了,然后他们也没有办法,建议你去找法院吧。在愤怒和失望之下,我又打电话去市长热线,接线的人说,你办证这个诉求已经帮你处理过了,按照规定,是不可以再接受你的投诉的。无奈之下,我只能去找律师,律师说,这个官司是可以打的,而且肯定是胜诉的,问题是从递交资料给法院,到立案、开庭、一审、二审,时间很长,判决下来后,保利公司肯定要为你办证的,但你现在是急需要房产证去办理抵押,以解决资金困境,诉讼肯定是达不到目的的。律师说,这种事情要高效解决的话就是向12345投诉 ,因为政府部门负有监管房地产公司履行合同的法律义务,不能一推了之。律师还说,不可以什么事情都让公民去法院起诉 ,比如像保交楼这样的事情 ,难道政府可以不理,叫公民去找法院吗?如果政府把事情都推给法院的话,那法院就算配备多十倍的法官都没有办法。律师说,其实你这种办房产证的事情 ,在其他地方,只要一打12345,就马上有政府部门去督促开发商办理,难道你们家乡的政府难道比较特殊吗?在珠海事件之后,政府部门还敢这样事不关己一推了之,让群众投诉没门,真不知道这是不是汕尾特色?汕尾的营商环境真的像宣传那样变好了吗?作为一名长期关心家乡建设的游子,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强大的政府体系,连一个房地产公司都管不好?是不敢管?还是不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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