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陆丰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的公示
根据陆丰市政府十六届第八十七次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87期)”和《关于原则同意有偿收回陆丰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宗地的批复》的决定,对收回陆丰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进行公示如下:
一、决定有偿收回陆丰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一宗,位于陆丰市湖东镇善堂路北侧,面积7198.75平方米(折10.7981亩),具体面积及四至范围以实地定界图为准。
二、土地收回后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 附件:红线图 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31日
来源:陆丰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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