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嫌疑人黎伟锋、余丽萍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被害人网上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的通告
犯罪嫌疑人黎伟锋、余丽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一案,已由海丰县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海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形式向本案被害人告知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对本案的处理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邮寄我院。
地址:广东省海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邮编:51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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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13日
来源:海丰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