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海丰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槎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2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郭槎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郭槎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二、海丰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一大队原队员刘泽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的问题。2021年至2022年,刘泽纬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在KTV等地安排的宴请、娱乐等活动安排。刘泽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海丰县黄羌林场麻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宋汉停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2021年至2024年,宋汉停将部分党群服务专项经费和村委办公经费以春节加班费、春节困难户慰问等名目用于违规发放补贴。宋汉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责令辞去麻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
四、海丰县海业工程地质勘察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经理陈小雄违规公车私用的问题。2020年至2023年,陈小雄利用负责管理公司公务车辆工作的便利,在节假日、周末等非工作时间,私自驾驶公车出行,并累计报销油费1.1万余元。陈小雄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依然淡薄,暴露出“四风”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仍在,必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把纪律规矩内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刻印于心、外化于行。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要以节点为“考点”,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持续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一体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要坚持纠树并举,推进作风建设和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融合,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切实让干部群众感受到新气象。 来源:清风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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