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城区公安:打架必“拘”!!!
春节临近 遇事冷静莫打架 小小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 闹入警局、闹进医院 最终两败俱伤、得不偿失!
1 案例一 2025年1月17日,城区小岛渡口附近发生一起因琐事纠纷引发多人打架的寻衅滋事案。城区公安快侦快破,当天将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并依法严惩,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拘留1人。
2 案例二 2024年12月23日,刘某某(男,汕尾市陆丰人)与张某某(男,汕尾市城区人)等人在城区香洲路某酒吧因敬酒发生纠纷,导致双方5人互殴。目前,5名违法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3 案例三 2024年12月28日,华某某(女,汕尾市城区人)与刘某某(男,汕尾市城区人)在城区海滨大道附近某餐吧因喝酒发生纠纷导致两人互殴。违法人员华某某、刘某某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4 案例四 2024年12月21日,吕某某(男,汕尾市城区人)在市城区坎下城空地因琐事和何某群发生口角纠纷,后对何某某进行殴打。违法人员吕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基础套餐=当兵政审不通过+重要岗位政审影响三代+企业招工不通过+民事责任费用(诉讼、律师、医药、误工费) 打架造成轻微伤的成本=5至15日的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打架造成的轻伤的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打架造成重伤的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经济赔偿+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打架造成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成本=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赔偿金+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打架“成本”高,动手需三思 请广大群众 遇事切莫冲动 以免逞一时之快 换一生之悔
来源:平安汕尾城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