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劳工时评 于 2025-1-25 11:35 编辑
1月22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贩卖、制造毒品的罪犯高超、黄海毅执行死刑。
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高超、黄海毅购入约150千克氟胺酮先后多次向他人贩卖。2020年6月,公安人员在多个场所共查获氟胺酮56600余克。2021年12月30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高超、黄海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高超、黄海毅提出上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高超、黄海毅伙同他人非法制造、出售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二人贩卖、制造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遂依法核准高超、黄海毅死刑。
为什么对贩毒分子可以处之以极刑呢?
因为毒品就像魔鬼,一旦落入毒网,就将难以逃脱。说吸毒是慢性自杀,也毫不夸张。那么吸毒究竟有哪些危害?毒品的危害,一言以蔽之: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而吸毒会面临怎样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规定,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
而非法持有毒品罪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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