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广东省《关于土地储备领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2025年2月11日县非农建设用地会审会议审议通过,对拟收回收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进行公示如下:
一、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信息 拟有偿收回收购海丰县海业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海丰县建海运营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宗、海丰县附城镇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宗、海丰县海城镇人民政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三宗,详见下表。 | | | | | 海丰县回购闲置地块(编号01)项目(回收存量闲置土地) | 海丰县城北部新区发展单元HFXB-02-1706-01的建设用地 | | | 海丰县回购闲置地块(编号02)项目(回收存量闲置土地) | | | | 海丰县回购闲置地块(编号03)项目(回收存量闲置土地) | | | | 海丰县回购闲置地块(编号04)项目(回收存量闲置土地) | | | | 海丰县回购闲置地块(编号05)项目(回收存量闲置土地) | | | | 海丰县回购闲置地块(编号06)项目(回收存量闲置土地) | | | | 海丰县回购闲置地块(编号07)项目(回收存量闲置土地) | 海丰县生态科技城五期HFDB-05-2303-02地块 | | | 海丰县回购闲置地块(编号08)项目(回收存量闲置土地) | 海丰县生态科技城五期HFDB-05-2302-02地块 | | | 海丰县回购闲置地块(编号09)项目(回收存量闲置土地) | 海丰县生态科技城五期HFDB-05-2302-01地块 | |
二、公示时间
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5日。
三、意见反馈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铜钱山路口 联系电话:0660-6622214(刘先生)
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1日 来源:海丰县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