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汕尾市光明科技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环境治理及土地平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拟在汕尾市城区东涌镇大伯坑,对填埋区治理范围内已填埋的垃圾采用“异位开采修复”技术,将治理区填埋的生活垃圾进行相应的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土地释放以及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9ca1H59N2Vn1oZzAzT0Fjg 提取码: idqk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范围为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和相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汕尾市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13790174189 七、公众提出的意见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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