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 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促进驾驶人文明出行,切实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支队决定自2025年4月10日起启用甬莞高速5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超速、应急车道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全天候非现场自动采集录入。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安装位置公告如下:
一、甬莞高速(往广州方向)
甬莞高速K1257+910M至K1265+350M(区间测速)
甬莞高速K1247+640M至K1251+860M(区间测速)
二、甬莞高速(往潮州方向)
甬莞高速K1265+350M至K1257+910M(区间测速)
甬莞高速K1251+860M至K1247+640M(区间测速)
三、甬莞高速(往广州方向)
甬莞高速K1328+800M(应急车道)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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