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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汕尾人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靠右行驶,您遵守了吗?(附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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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遵法守规 各行其道
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
然而少数两轮“摩电”驾驶人
为贪图一时方便
不按规定车道通行、随意穿插
不但大大降低通行效率
还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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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在有设置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
必须驶入专用车道内
各行其道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在没有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
则必须在道路右侧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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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27条规定,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各行其道。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汕尾交警提醒:
出门在外,谨记安全第一!
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
“有牌证、买保险、
戴头盔、限两人、
不酒驾、不逆行、
不占道、靠右行”,
一定要做到
“一慢、二看、三让、四通行”,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交通安全才有保障,
车行有序才有保证。
希望广大“摩电”驾驶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
共创安全、畅通、
有序的交通环境。
来源 : 平安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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